針對一些地區(qū)存在違法違規(guī)擴大政府購買服務范圍、超越管理權限延長購買服務期限等問題,財政部發(fā)布通知,要求各地嚴格按照規(guī)定范圍實施政府購買服務,嚴禁利用或虛構政府購買服務合同違法違規(guī)融資。
通知強調,應嚴格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》確定的服務范圍實施政府購買服務。
政府購買服務應當嚴格限制在屬于政府職責范圍、適合采取市場化方式提供、社會力量能夠承擔的服務事項,重點是有預算安排的基本公共服務項目。政府購買服務要堅持先有預算、后購買服務,所需資金應當在既有年度預算中統(tǒng)籌考慮,不得把政府購買服務作為增加預算單位財政支出的依據(jù)。
地方各級財政部門應當充分考慮實際財力水平,妥善做好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與年度預算、中期財政規(guī)劃的銜接,足額安排資金,保障服務承接主體合法權益。